他们不仅在商业和经济领域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还深刻影响和塑造着当地的政治格局和社会生活。从殖民时期至今,
本部分将首先简略回顾南亚移民移居东非的历史,勾勒出阿曼帝国、德国殖民者和英国殖民者与南亚人、非洲人互动的历史。在此基础上,从城市空间划分、政治经济待遇以及教育政策的角度分析英国殖民者在坦桑尼亚对欧洲人、南亚人和非洲人的分而治之政策。
印度和东非之间的贸易往来最早可追溯到公元1世纪,而后在七八世纪,阿拉伯人将势力扩展到东非海岸,印度商人(特别是靠近斯瓦希里海岸的印度西部古吉拉特邦人)开始与阿拉伯素丹合作。19世纪40年代,随着素丹赛义德·萨伊(Sayyid Saïd)将首都从阿曼迁至桑给巴尔,古吉拉特人(Gujarati)、卡蒂亚瓦里人(Kathiawari)和库奇商人(Kutchi)通过印度洋贸易网络深度参与了桑给巴尔素丹国的各类贸易(奴隶、象牙、布料、武器等)。
南亚人大规模向东非移民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至19世纪。大多数东部非洲或印度的史书认为,东非的贸易机会是19世纪末印度西部居民大量移居至此的原因。由于同阿曼帝国在商业和宗教等方面有较为深远的联系,印度首先在桑给巴尔站稳了脚跟。而后,随着19世纪末奴隶贸易衰落以及德国在东非开展殖民地建设,南亚人逐渐从桑给巴尔和奔巴岛移民至东非大陆。除了非洲经济贸易对南亚移民的拉动作用,夏威夷大学专攻印度洋历史研究的学者奈德·贝尔茨(Ned Bertz)指出,印度西部的经济衰退也是主要推动因素之一。尽管英国在殖民印度时为当地兴建了诸多基础设施,但由于印度尤其是西部的古吉拉特邦遭遇了一系列自然灾害、饥荒和流行病,大批人口逃亡至南非和东非。
德国于1885年建立德属东非(German East Africa)后,南亚人开始在德国殖民者和非洲人之间担任中介角色(如欧洲公司和宗教传教的代理人)。随着欧洲的殖民扩张和德国对非洲内陆的控制,南亚商人跟随铁路的扩建以及政府前哨的建设也扩大了他们的经营事物的规模。此时,德国人意识到,他们要补充一定的中层行政人员完善公务员队伍,也需要具备一定技术能力的工匠协助经济发展,因此在沿海城市地区兴建了公立学校,并且使用斯瓦希里语普及教育。其中大多数学生是来自沿海地区的阿拉伯人和印度人,不过达累斯萨拉姆的公立学校中也不乏非洲人。在马吉马吉战争爆发之前,德国殖民者一直对南亚人持怀疑态度,因而不允许他们在达累斯萨拉姆购买土地,并禁止他们使用古吉拉特语处理文件,但他们也承认南亚人的存在是一种“必要的邪恶”(a necessary evil)。
英国在东非的铁路建设工程加速了南亚人向东非移居的过程。1895年英国殖民者希望建造一条连接肯尼亚和乌干达的铁路,为完成这项大规模工程,英国殖民者从英属印度招募了32000至38000名南亚工人(主要来自古吉拉特邦和旁遮普),并于1896年正式开工建设。根据劳工合同,在合同终止后印度工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返回家园,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永久居留在东非。尽管大多数南亚劳动力在合同到期和收到工资后返回故乡,但约有7000人留在了肯尼亚、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铁路沿线城镇,以开展贸易活动为生。随着东非城镇贸易的繁荣,1914年至1921年期间大概有20000名移民从印度来到东非,到1921年时居住在东非地区的南亚人达到54434人,其中将近20%的南亚人常驻坦噶尼喀。此后,20世纪30年代印度国内的经济危机推动了更多印度商人前往东部非洲。南亚移民在非洲定居后,往往利用与印度本土的联系从事贸易和金融活动,促进了东非地区与南亚次大陆之间的经济往来。
英国在其东非领地的建设一贯采用分而治之的政策,南亚人通常被视为比非洲人更为“文明”和“让人信服”的人,因此在多个层面享有优待。在城市居住区划分上,英国官员借鉴了德国人对于坦桑尼亚行政和商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的规划,根据三个不同人群(欧洲人、南亚人和非洲人)将全市划分了三个区域。第一区设有政府办公室和欧洲人专属住宅,范围有现今的蚝湾(Oyster Bay)和姆萨萨尼(Msasani)等地。第二区以商业中心为主,大多数南亚家庭和企业聚集于此,范围覆盖现今的市区以及乌旁噶(Upanga)。非洲人则被赶到人口稠密的第三区,如卡里亚库(Kariakoo)、马高麦尼(Magomeni)以及布古伦尼(Buguruni)等地。1945年,曾经主管坦噶尼喀铁路建设的A.C.吉尔曼(A.C. Gillman)记录了达累斯萨拉姆的城市分布格局。
“达累斯萨拉姆区分了‘城市’和‘亚洲城’。前者是欧洲人和印度人开展贸易活动的地方,靠近码头、海关和仓库。‘亚洲城’位于‘城市’的西边,有商店、住宅、寺、佛寺、图书馆和娱乐厅。过去十年来,这一地区的最大变化就是人口增长,更多的资本投入到房地产业。由于空间存在限制,该地区不得不向上发展。这里拥挤异常,但西边的大片土地很适合缓解这样的情况。亚洲城西边的大型‘土著城’布局良好,还有宽阔的直角街道,但这一些地方主要是泥土和篱笆制成的房子”。
除了地理空间的隔离,英国殖民者往往赋予南亚人优于非洲人的政治和经济特权。英国不仅大量雇佣了有一定教育水平的南亚人作为行政人员,还将之前由德国掌握的350个农场以及数千名非洲农场工人的管理权交由南亚人掌握。在鼓励南亚移民投身公职和商业贸易的同时,殖民当局还出台《1931年原住民信用法令》(Credit to Natives Ordinance Act of 1931)限制非洲人从事商业活动。到1939年,印度人已经控制了坦噶尼喀50%左右的进口贸易、60%的出口贸易、80%的棉花和剑麻产业、80%的运输服务业以及90%的城镇财产。此后,南亚商人在非洲充当资本中介的叙事不断被政治家、学者和媒体强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印度人成为坦桑尼亚工业资产阶级的代表,并得到英国当局的认可。印度人在当地的铝、钢、糖、肥皂、塑料制品等行业颇有建树,甚至成立了东非企业家协会(Association of Entrepreneurs of East Africa)以强化他们在东部非洲的经贸网络。1953年,英国政府组织东非皇家委员会(East African Royal Commission)评估东非殖民地发展状况,其调查的最终结果宣称印度人以娴熟的工作经验和勤奋的工作态度与当地非洲人开展经济活动,促进了当地经贸体系的成熟和发展。
教育则是英国分而治之坦桑尼亚的另一重要手段。1925年,英国计划在非洲大陆实施“英国热带非洲教育政策”(Education Policy in British Tropical Africa),同年在达累斯萨拉姆召开了坦噶尼喀第一届教育会议。在没有非洲代表参与的情况下,会议最终决定采取一项名为“适应教育”(Education for Adaptation)的政策,旨在“为非洲人提供基本的阅读、写作和会计技能培训,巩固间接统治体系;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农业;传播西方公民价值观和基督教,‘文明化’某些传统价值观和习俗”。在1925年的教育会议上,殖民政府决定为不一样的种族群体建立单独的教育系统,并为他们设置不一样的行政机构、预算规划和教育目标。虽然殖民政府承认共同教育有利于管理和成本控制,但为了隔离不同群体,维护殖民政府的政治利益,英国仍然决定实施种族隔离教育。在1925年的一封中,主管教育的英国殖民者直言,“所有的教育计划都要考虑政治因素。鉴于过去几年我们对印度政治的了解,未来几年非洲政治可能也会出现对我们不利的迹象。如果处于同一教育体系之下,两个种族可能会建立更密切的联系。目前,非洲人(对南亚人)的敌对意识和种族意识日益强烈,他们不满亚洲人得到的好处。在我看来,共同教育可能会削弱这种对我们而言十分健康、自然的竞争,甚至促使他们形成共同的政治愿景。”因此,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共同教育可能会引起的族群团结,英国殖民政府颁布了《1927年教育条例》(1927 Education Ordinance),将之前临时设立的种族教育制度具体化,为三个群体分别设立了教育委员会,并授权他们自行决定课程内容和授课人员。当时,南亚学校注重设置商业类和文学文化类课程,甚至直接从印度招募教授英语、古吉拉特语和乌尔都语的教师;而为非洲人开设的学校则遵循“适应教育”政策,以农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教学。在教育预算方面,殖民政府仍然按照种族分配,1935年欧洲人、印度人和非洲人的人均教育预算分别为20.20先令、8.85先令和0.28先令。坦桑尼亚的殖民隔离教育使南亚人的受教育程度远高于非洲人,非洲人的生存空间也因此受到挤压。
社会资源的供给不足严重限制了非洲人的发展,本土非洲人也在身份识别方面被迫与南亚人区隔。尽管非洲人曾经派代表与殖民政府的教育部谈判,要求获得更多入学机会、就业机会和晋升机会,但他们遭到了官方的无情拒绝,甚至还被持续强加“农民”的身份标签和刻板印象。殖民政府的农业部主管曾表示,只有5%的非洲儿童足够聪明,能够从学术教育中获益。为了鼓励非洲学生留在农业领域,殖民政府还曾在1954年赞助了一场题为“受教育的非洲人从事农业生产之必要性”英语作文竞赛。一些非洲人在殖民制度的影响下,将自身的困境归结为南亚人的“剥削”。扎拉莫联盟(Wazaramo)的一位领袖曾在1948年《今日新闻》(Mambo Leo)刊文,“由于无知,我们不知道怎么做生意,而印度人欺骗了我们”。1953年《今日新闻》则通过漫画的形式描述了一个想买衣服的非洲青年被狡猾的印度商人欺骗的故事。可见,英国的种族教育制度不仅限制了非洲人的向上流动,还强化了非洲人的“敌”“我”之分。
然而,南亚人和非洲人在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区隔并不代表南亚文化和非洲文化的彻底不兼容。长期关注非洲南亚移民的人类学家里卡·娜达(Richa Nagar)发现,在族群通婚层面,南亚人有所变通。对社会地位较高的南亚家庭而言,在坦桑尼亚结婚并长居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最初为维护种族纯洁,许多上层和中产阶级的南亚人通常选择与居住在南亚的配偶通婚,但到20世纪40年代时,他们逐渐对东非殖民地产生认同,并且意识到定居东非的南亚家庭往往更富有,更习惯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于是富裕的印度教和耆那教家庭开始在东非选择具有“精英品味”的南亚裔配偶。对于地位较低的南亚裔而言,里卡·娜达另一项低种姓南亚人的民族志研究指出,许多南亚人“被迫”融入了东非本土社群。许多来自逊尼派和俾路支的男性劳工、部分伊斯玛仪派和什叶派的早期南亚移民,以及后期移民中的众多锡克教徒(其中大多数是前铁路劳工)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返回印度,所以与非裔、阿拉伯裔或混血妇女一起生活。大多数人切断了与原籍国或南亚社群的联系,融入了非裔或阿拉伯裔社区。可见,跟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南亚文化或主动或被动地与非洲文化产生了碰撞,并延续至今。
总之,本部分通过回顾殖民时期南亚移民移居坦桑尼亚的历史,发现殖民者的分而治之政策将南亚人塑造成优于非洲人的特权少数族群,这一特点体现在城市空间划分、政治经济待遇以及教育政策等所有的领域。然而,为了适应非洲的生活,南亚移民也改变了传统的婚姻模式,不可避免地拥有了混合身份。
随着1961年坦噶尼喀独立斗争运动和1964年桑给巴尔革命相继爆发,英国殖民政府在坦桑尼亚的统治土崩瓦解。1964年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合并,组成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本部分以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独立初期的政治运动为背景,梳理南亚移民对于这一政治变化的态度和实践,并重点分析身份识别带给他们的挑战。
在坦噶尼喀独立前夕,大多数中上阶层的南亚移民拥有多重身份,他们既拥有坦噶尼喀和英国臣民(British Subjects)的身份,也拥有印度公民身份。坦噶尼喀1957年的人口普查显示,约27000名南亚男性和23500名南亚女性是英国臣民,约11500名南亚男性和11000名南亚女性属于受英国保护者(British Protected Persons)。一位锡克商人解释道,“大多数南亚人意识到他们受益于殖民机构的保护。一旦非洲人掌权,情况可能会对他们不利,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拒绝放弃英国护照。在坦桑尼亚、印度和英国之间,英国是最安全的选择”。
在坦噶尼喀独立运动中,少数印度裔激进分子对此表示积极支持。他们不满于殖民政府对印度移民的限制以及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各种歧视(如政治代表权不足、工资低于欧洲人以及无法担任高级职位等),希望能够通过独立获取更多的政治和经济机会,因而成立了亚洲协会(Asian Association)以支持坦噶尼喀非洲协会(Tanganyika African Association,TAA,后改名为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领导的民族主义斗争。他们参与了一些政治动员活动,并与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Tanganyika African National Union,TANU,简称坦盟)领导人朱利叶斯·尼雷尔(Julius Nyerere)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在1958-1959年选举中,坦盟提名了10位印度裔的候选人,其中A.H.贾马尔(A. H. Jamal)、K. L.杰弗里(K. L. Jhaveri)、M.N.拉坦塞(M. N. Rattansey)三位成功当选。
然而,尽管亚洲协会呼吁南亚人参与政治,但众多南亚人担心他们原本的优势地位受到威胁,因此,除了A.H.贾马尔(A. H. Jamal)、M.N.拉坦塞(M. N. Rattansey)、索菲亚·穆斯塔法(Sophia Mustafa)等少数领导人,大多数人对坦噶尼喀独立运动保持沉默,很少公开宣称支持坦盟。
由于南亚人在经济上具有特权地位,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与平民脱节,对非洲人持有种族主义偏见,所以非洲人普遍不信任南亚人。在有关《1961年公民权法案》(Civil Right Act of 1961)的辩论中,人们频繁对南亚人提出质疑,“我认为坦噶尼喀75%的非洲人仍然觉得自身是劣等人。为何会这样?因为白人在经济和政治上一直支配着我们,他们的邻居亚洲人也在经济上支配着我们”。此外,还有部分议会成员认为,如果给予本就在经济上享有特权的非坦桑尼亚人以公民资格,那么会导致非洲工人被进一步剥削。他们都以为,坦噶尼喀是一个非洲国家,非洲人民应该成为这一个国家的公民。而少数族裔有自己的经济利益,他们没办法被同化为非洲人。一些人还质疑南亚人的忠诚度,认为南亚人倾向于“一只脚在坦噶尼喀,一只脚在孟买”(have one leg in Tanganyika and one in Bombay)。
对此,坦盟呼吁种族平等政策,反对将公民身份与肤色相结合,强调坦噶尼喀人憎恨的并非欧洲人或亚洲人,而是种族主义和殖民制度。尼雷尔也曾指出,必须积极解决坦噶尼喀蔓延的“经济阶层等同于种族”(Economic classes are also identical with race)的想法。议会成员昆迪亚(Kundya)还提醒民众关注那些支持坦盟独立斗争中的南亚人和欧洲人,“本届议会中的亚洲人和欧洲人都得到了坦盟的支持。如果他们不支持我们,我们也不会支持他们。那么,如果我们说所有欧洲人或所有印度人都反对我们,这是真的吗?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然而,有关南亚移民公民身份、经济权益和人身安全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一些议会成员对于南亚男性的婚姻模式感到担忧,“坦噶尼喀大约有80000名印度人……大约有20000名印度人将前往印度结婚并将20000名印度妇女带到这里”。他们担心,如果给予这些印度妇女以公民身份,那么坦噶尼喀将会承载过多的人口压力。在经济权益方面,1961年《坦噶尼喀公民法案》(Tanganyika Citizenship Bill of 1961)规定,除非政府当局同意,否则禁止将坦桑尼亚人持有的土地转让给非坦桑尼亚人。此外,许多南亚商人告,“别妄图阻挠坦桑尼亚人进入商业领域”。同时,刚果(金)的南亚店主遭袭也让在坦噶尼喀的南亚人感到恐惧,有关非洲人在独立后将没收其他种族财产的谣言甚嚣尘上。1964年,驻扎在达累斯萨拉姆的几个士兵因为薪资待遇不满而煽动暴乱,抢劫了南亚人和阿拉伯人的商店。姆万扎和阿鲁沙等地也报道了针对阿拉伯人和南亚人的抢劫和暴力行为。这些现象让南亚居民对于本土化和非洲化非常不安,因而对他们来说,保留英国身份是最安全的选择。
桑给巴尔在独立初期采取了君主立宪制的制度,保留了素丹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设立了议会制政府。然而,由于独立后种族关系和阶级关系日益紧张,这一制度未能长久持续。1964年1月12日,非洲-设拉子党(Afro-Shirazi Party, ASP)与人民党(Umma Party)领导了桑给巴尔革命,推翻了素丹和政府的统治,并宣称要消除南亚人和阿拉伯人的种族优越感和阶级特权。
在革命期间和革命之后,南亚人以及阿拉伯后裔遭到极端仇恨主义的报复。陆军元帅约翰·奥凯洛(John Okello)宣称:“我们对大多数外国人都很友好。我们不喜欢的只是教的伊斯玛仪派和某些印度裔以及阿拉伯裔。”据估计,桑给巴尔革命运动期间有500人死亡,其中大多数是阿拉伯人和南亚人。革命后,南亚人和阿拉伯人的大部分动产和不动产都被政府接管。一位中产阶级什叶派妇女回忆道,“那时人们没有银行账户,他们把所有东西都放在家里……我记得很多可怕的事件。例如,革命委员会成员强行进入卖零食的贫穷南亚人家中,他们吃掉所有东西,但从不付钱。有时他们会进入商店,拿走衣服、珠宝或其他喜欢的东西,然后一分钱也不付就走了……有时他们会喝醉,闯进什叶派每周的宗教集会(Mehfil-e-Abbas)并开始随意射击。我的一个亲戚就是在这样的枪击事件中丧生的。”此外,里卡·娜达的南亚女性受访人普遍反映,在桑给巴尔革命初期非洲人对其他族裔女性实施暴力行为。卡鲁姆认为亚洲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通婚是对非洲人的排斥和歧视,所以他“鼓励”攻击亚洲和阿拉伯女性,以报复南亚人和阿拉伯人。一位印度教妇女回忆道:“年轻的南亚女性要么被绑架、被,要么被迫嫁给非洲男人。许多亲戚担心未婚女孩更有可能成为卡鲁姆和革命委员会的攻击对象,所以都急着把女儿嫁出去。我自己也非常害怕,所以同意结婚并离开桑给巴尔。尽管很危险,但许多南亚人都会偷偷地让渔民用独桅帆船把他们的女儿送到大陆。”
革命后不久,众多南亚人和阿拉伯人,无论其经济情况如何,都开始大量离开桑给巴尔,大部分转移至坦噶尼喀,也有一些前往肯尼亚或印度。由于入境肯尼亚的桑给巴尔移民数量太过庞大,1964年3月肯尼亚政府甚至宣布桑给巴尔居民为“禁止入境的移民”(prohibited immigrants)。与此恰恰相反,印度政府则鼓励南亚裔桑给巴尔人移居印度,并宣布为移民支付旅费。由于卡鲁姆规定,离开桑给巴尔的南亚人不能带走钱,但他们能够带走至多一吨的丁香。当时,一吨丁香在桑给巴尔的价格约为16000先令,而在印度,一吨丁香的售价则是桑给巴尔的十倍。于是富有的印度商人要求低种姓的印度人转运丁香并替他们出售,作为交换,他们为这些人及其家人提供旅费并给予丰厚补偿。由此,那些想离开桑给巴尔但没有资源的穷人就能够获得应急的钱财,而富有的印度商人则从中赚取巨额利润。
虽然南亚移民在经济上具有非常明显影响力,但他们在独立初期的政治参与相当有限。独立后的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主要由非洲民族主义者组成,南亚移民往往被视为殖民时期的“特权阶级”,因此在政治和经济上受到排斥,要么面临着非洲化,要么惨遭迫害。因而他们或保持沉默,或全球流散。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南亚商人依然能找到谋利的空间,为己所用。
1965年,坦桑尼亚正式确立了一党制的政治体系。这一制度下,坦盟是坦桑尼亚大陆的唯一合法政党,而桑给巴尔地区则由非洲-设拉子党主导。随着1967年《阿鲁沙宣言》的通过,尼雷尔宣布实施乌贾马(Ujamaa)社会主义政策。乌贾马的核心是村庄化和国有化,强调平等和集体。这项政策虽然意味着所有公民权利平等,但在实践过程中,南亚裔成为坦桑尼亚政府的主要针对对象。本部分以坦桑尼亚政府的国有化计划为例,分析南亚裔商人的迁徙与流动。
尽管乌贾马社会主义运动提倡平等和团结,但自给自足的南亚人往往依靠“地主制度”生活,因而他们被视为国有化的重点改造对象。1967年,私营公司的国有化严重打击了印度商人。尽管政府向国有化企业的原所有者支付了一定赔偿金,但是大量印度人因为乌贾马政策的出台而离开坦桑尼亚。1968年至1969年间,超过15万印度人离开了东非,其中大多数人员曾在当地的技术、公共和私营部门任职。虽然印度政府邀请上述人群返回祖国,但他们主要迁往了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等国。1971年,在国有化时期,住房部长约翰·哈维尔(John Mhaville)表示,“我们一定要对敌人加以区分,拥有住房的人是剥削者,而租户是被剥削者”。尼雷尔也表示,“地主所有制是偷盗行为”。但尼雷尔后来承认,“在独立时别无选择”,“如果把经济留给私营部门,它就会完全变成亚洲人的经济,还会引发种族冲突”。1972年,在国家住房公司(National Housing Corporation,NHC)的支持下,房地产国有化波及到市中心和卡里亚库街区的印度业主。1983年《经济破坏法》(Economic Sabotage Act)出台,重点打击实施诈骗和走私行为的印度商人。这些措施严重摧毁了南亚人在坦桑尼亚的产业,直到今天,南亚裔坦桑尼亚人仍将上述事件视为他们遭受迫害的典型事件。以至于人们一致认为,乌贾马政策导致了印度资产阶级在坦桑尼亚的“消亡”。
面对坦桑尼亚的国有化运动,许多南亚家庭选择移居国外。曾在20世纪70年代担任英国航空公司达累斯萨拉姆办事处首席预订官的阿赫迈德·叶海亚(Ahmed Yahya)回忆道:“《建筑收购法》(Building Acquisition Act)颁布后不久,三个月内有4万名南亚人离开坦桑尼亚前往英国和加拿大。许多持有英国护照的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排队领取移民券。当时航空公司是英国海外航空公司,英国政府和英国海外航空公司达成协议,公司向购买移民券的人收取6000先令(达累斯萨拉姆-伦敦)的廉价票价。所以,票价不是问题。对大多数人来说,最困难的事情是如何将他们的物品带到英国。”移民的人群也十分多样。从财产受损的商人到熟练工人和退休人员,“几乎人人都逃!在少数情况下,那些没有现金的人会借贷离开这里。非法购买外币和出口货物以及违反正式合同逃走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移居海外的南亚家庭也因条件限制而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方式。人类学家塞西尔·玛丽·斯卡乌·帕勒森(Cecil Marie Schou Pallesen)曾于2013年走访过从坦桑尼亚搬到伦敦的南亚家庭。他们自述在坦桑尼亚莫希(Moshi)时经常参加集会和礼拜,然而伦敦的耆那教寺庙离他们现在住的地方很远,他们宁可呆在家里。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南亚人并没有完全离开坦桑尼亚,他们往往会选择留下一人或多人保护仅剩的财产,毕竟“人们也不确定他们在海外的前景,他们不想完全放弃在坦桑尼亚拥有的一切,否则相当于自绝后路”。留在坦桑尼亚的南亚人见证了父辈房屋被国有化的全过程。在莫西市中心附近有一栋大型的粉红色建筑,墙上涂有“amed affer Dhanji”,“amed”和“affer”之间是国家住房公司的标志。塞西尔曾无数次经过这栋建筑,但却没注意到字母的缺失,直到遇见印度商人·贾弗·丹吉(Muhamed Jaffer Dhanji)的后代,她才意识到这座建筑名字的变动。实际上这本来应该·贾弗·丹吉的财产,但是国家住房公司涂掉了这座建筑正面的“Muh”和“J”,意味着此处房产不再属于这位印度商人。随企业和房地产的国有化,坦桑尼亚人搬进了南亚人旧居,而南亚人甚至无权修复涂有他们自己名字的外墙。这对许多南亚人来说是痛苦的。在与塞西尔的访谈中,一位印度商人曾表达过“无处可去”的复杂情绪。
塞西尔:很多住在这里的人都感觉自己是印度人,但其实他们了解,印度距离他们非常遥远。
印度商人:我们没去过印度,甚至不感觉自己是印度人。所以有时感觉自己无处可去。根据出生地,我们是坦桑尼亚人,但住在这里我们时常感觉自己是局外人,二等公民,而不是一等公民。所以有时无处可去。伦敦也不是我们的家,那是第二故乡。感觉我们不属于任何地方。
随着达累斯萨拉姆的南亚商人离开坦桑尼亚,许多内陆的印度教商人迁入了达累斯萨拉姆以寻求更好的经贸机会。而恰恰是乌贾马政策推动了这批商人发财致富。非洲政治分析家代奥·伊申高莫(Deo Ishengoma)曾在访谈中提及,《阿鲁沙宣言》原本希望能够通过控制私营部门的财产造福穷人,然而当政客拥有大量财产和金钱后,往往就会腐败。他们被亚洲商人轻而易举地收买。最终,乌贾马政策非但没有使穷人致富,反而导致穷人更穷,富人更富。1971年,“walanguzi”一词开始流行,该词意指破坏国家体制的中间商,即当时倒卖农民作物的南亚商人,他们破坏了政府提倡的合作社制度。虽然坦桑尼亚政府一度打击过南亚商人的贿赂以及倒卖活动,但是并没有显著改善经济环境。
总之,这一时期移民成为了南亚裔坦桑尼亚人的关键词。由于乌贾马政策的实施,南亚裔坦桑尼亚人虽然在名义上拥有同非洲人一样的权利,但在实际过程中,伴随着私有财产的国有化和社会对南亚裔的排挤和歧视,南亚移民很难在执政党内寻求政治参与,其个人资产也受到威胁,因而大量流向坦桑尼亚之外的国家。一部分过去生活在内陆的南亚商人则发现了商机,通过代买和贿赂等方法在达累斯萨拉姆站稳了脚跟。此时南亚移民的身份认同也变得更加复杂,“无处可去”或许是多数人的无奈回答。
1985年,坦桑尼亚放弃了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随着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参与坦桑尼亚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建设,坦桑尼亚政府允许开设资本公司、私有化工业和半国营企业。由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坦桑尼亚80%以上的人口仍是农民,因而当时经济政策的受益人主要是外国投资者(欧洲人、美国人和南非人)以及桑给巴尔裔阿拉伯商人、非洲公务人员以及南亚裔商人。他们往往拥有更雄厚的财力、更广泛的网络和更专业的知识,在坦桑尼亚的经济转型中凭借积累的资本和经验成为受益者,而财力不足的坦桑尼亚人则无法享受发展成果。因而在1995年左右,有关坦桑尼亚经济本土化问题的争论兴起。
1995年至2005年间,坦桑尼亚媒体上出现了大量有关新经济政策的文章,这种政策被称为“乌扎瓦”(Uzawa),意为“本土化”。“乌扎瓦”通常指对大家庭或氏族的归属感,在坦桑尼亚独立后,坦桑尼亚本土公民逐渐被认为是唯一可以自称“wazawa”(mzawa的复数)的人。该词首次出现于1995年,即坦桑尼亚首次恢复举行多党选举的一年,由坦桑尼亚工党(Tanzania Labour Party,TLP)主席奥古斯丁·姆雷玛(Augustine Mrema)在同年5月的公众集会上提出。奥古斯丁·姆雷玛认为,乌扎瓦政策旨在保证全体人民在商业活动方面机会平等,并通过银行贷款来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所有坦桑尼亚公民,无论其出身和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拥有共享本国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同年,(Democratic Party,DP)成为第二个在政治议程中使用经济本土化理念的反对党。该党领袖克里斯托弗·姆蒂基拉(Christopher Mtikila)宣称要实施激进的乌扎瓦政策,严格限制非坦桑尼亚本土人持有公司。在这种语境下,“uzawa”由原先的族群归属用语演变为非洲人的经济诉求,即优先考虑坦桑尼亚本土人士,排除外国人以及南亚裔坦桑尼亚人的参与。乌扎瓦政策随后引发了诸多知识分子和媒体的探讨,部分人士认为,推行乌扎瓦政策或将强化政商勾结,吸引政客们在私有化运动和投机活动中放手一搏。另有部分人士认为支持乌扎瓦政策的政客和反对党实际只是为了赢得当地小型私营企业家的选票。
最终,坦桑尼亚政府根据宪法规定的团结和平等原则,宣布“uzawa”一词为非法用语,不允许公众继续讨论与之相关的理念,否则将受到惩罚。根据法国社会科学高等学院政治人类学家马瑞-奥德·富埃雷(Marie-Aude Fouéré)的分析,政府此举一则可能意在压制反对党的舆论造势,二则或许有南亚裔企业家通过金钱交易等方式获得了执政党的支持,再则政府当局或许借此将坦桑尼亚的积弊归结于南亚商人,转移公众对于政治腐败的关注。尽管后来证实乌扎瓦所代表的经济本土化政策只是政客们打着“民族主义”的幌子寻求选民支持,但该词的使用仍然加深了人们对南亚人的刻板印象。
如今,坦桑尼亚历史上形成的身份区隔仍然存在。达累斯萨拉姆的乌旁噶区曾被英国殖民者划为南亚人的居住场所,现今,这里的大多数居民仍然是南亚裔。与此同时,大多数坦桑尼亚平民仍然居住在市中心之外。社交娱乐场所也反映出南亚裔坦桑尼亚人与非裔坦桑尼亚人的区隔。前者出没于私人俱乐部、印度餐馆和沿海酒店,而后者则更多聚集于郊区酒吧和街边小摊,听着斯瓦希里嘻哈音乐(Bongo Flava)。对于南亚裔坦桑尼亚人而言,他们常常回忆起第一批移民如何努力工作,积累资金和防范政治风险的历史,并将自己与“懒惰”的非裔对比。同时,南亚裔商人也强调,他们并不歧视其他族裔,认为自己是模范的坦桑尼亚公民。对于非裔坦桑尼亚人而言,南亚裔往往是富裕的商人,非裔则多从事服务员、厨师、裁缝、小贩或保安等薪水较低的职业。
南亚裔坦桑尼亚人常常自述他们用“两只脚”(two feet)生活, “一只脚留在坦桑尼亚”(one foot is still in Tanzania ), “另一只脚留有退路”(keeping a foot in the door)。从坦桑尼亚的角度来看,“两只脚”似乎意味着不忠诚。而从南亚裔的角度而言,这似乎是唯一的选择。“两只脚”既是一种威胁,也是一种资源。它基于跨国少数民族的种族焦虑,基于此类群体的历史遭遇,也基于“别处草更绿”的想法。坦桑尼亚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南亚移民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他们通过保持“两只脚”的状态,利用其经济实力保护自身产业,影响政治环境,同时坚守南亚裔社区。
总而言之,南亚移民在坦桑尼亚社会、经济和政治中具有多重角色,需要在历史与现实中不断寻找对话空间。殖民时期的分而治之政策将南亚移民塑造成优于非洲人的特权少数种族,这使得他们在城市空间、政治经济以及教育等各个领域享受优待。但随着婚姻模式的转变,中上层和低种姓南亚移民分别与坦桑尼亚产生了更深层的接触。然而,随着独立时期的非洲民族主义浪潮,南亚移民在政治和经济上受到排斥,在公民身份、经济权益和人身安全等方面难以得到保障。因而,他们或保持沉默,或流散全球。后来,由于乌贾马政策的实施和私有财产的国有化,南亚移民的处境变得更加艰难。他们很难在执政党内寻求政治参与,个人资产也受到严重威胁,因而大量流向坦桑尼亚以外的国家。一部分过去生活在内陆的南亚商人则趁机在达累斯萨拉姆站稳了脚跟。此时南亚人的身份认同也更复杂,他们甚至“无处可去”。但在市场经济转型中,南亚人凭借过去积累的资本和经验再次成为社会变革的受益者,并将自己归类为模范的坦桑尼亚公民。
尽管南亚移民在坦桑尼亚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明显且持久的影响力,但他们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一直受到限制。这与长期以来流行文化和种族话语中有关南亚裔和非裔的身份区隔密不可分。但是,南亚移民在适应东非环境的过程中逐渐发展出了“两只脚”的生活策略。他们时刻保持流动,维系着全球网络,为应对下一次风险预留了退路。
本文转载自“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微信公众号2024年9月16日文章,原标题为《坦桑尼亚南亚移民的身份认同和社会参与 《区域动态》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2024年9月期》,本文在原文的基础上有所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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